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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登革熱防治相關規定

通          

中華民國1131016

聯絡人:鄭祐家       

聯絡電話:05-2717137 

主旨:近期氣候仍屬登革熱及屈公病等病媒蚊好發時期,請各單位落實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巡檢,並重申相關規定,請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防治工作,以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請查照。

說明:

、依據嘉義市政府衛生局1131014日派員至本校蘭潭校區執行登革熱病媒蚊環境稽查結果辦理。

二、請依下列稽查建議事項及相關規定辦理:

(一)食用品盛裝容器用畢應做好垃圾分類,勿隨地丟棄。

(二)水溝應定期清淤以保持暢通,避免積水孳生蚊蟲。

(三)植栽花盆、盛水盤及植物可能之凹槽等處,應保持乾燥。

(四)建議水桶等容器於室內倒置晾乾,避免雨後積水情形。

(五)戶外覆蓋帆布及各項設備、物品等暫(堆)置區域,應盡速清除,避免凹槽積水情事。倘為委外廠商施工產生之廢棄物,請要求廠商於施工完畢後立即清除,避免積水孳生蚊蟲。

(六)水池、滯洪池等無流動水體,建議餵養魚類減少病媒蚊孳生。

三、敬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師生同仁,做好校園環境管理,貫徹容器減量及孳生源清除,持續依「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所轄區域落實經常巡檢,加強下雨過後及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場所,並依「巡、倒、清、刷」原則確實完成清除工作。

四、如經地方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為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場所,未主動清除者,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罰鍰

五、檢附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登革熱防治宣導單1份。

 

此致

各單位

環境保護及安全管理中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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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7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10-17 15:19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4-10-17 15:19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農業生物科技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