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全英文碩士學位學程
課程規劃委員會設置要點
108年5月16日107學年度第一次學程事務會議通過
一、 為規劃本學程課程,依據「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課程規劃委員會設置要點」,設置「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全英文碩士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之職掌如下:
1. 擬定本學程課程開設原則。
2. 審議及規劃本學程專業必選修科目之課程。
3. 適時檢討評估課程內容。
4. 協調整合本學程的開課資源及師資。
三、本學程主任及執行長為當然委員,主任為召集人;另由各系所就專任教師
選出一人(未被推選之教師亦得自我推薦,但需全程參加)及校外學者專
家、產業界代表、畢業校友、學生代表擔任委員;課程委員任期一學年,
連選得連任。
四、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乙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
五、本要點經學程會議通過,報請院長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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