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校園學術倫理機制,深化學術倫理教育,提升研究誠信風氣並維護良善研究品質,成立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推動辦公室(Academic Research Ethics Office 簡稱ARE),本辦公室任務如下
(一)統籌規劃學術誠信相關規範。
(二)舉辦學術倫理議題之相關活動、研討會及諮詢。
(三)受理學術倫理案件並轉介至校內權責單位處理。
(四)召開學術誠信業務推動與協調會議。
(五)協助召開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之會議及相關庶務事項。
(六)協助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召集人處理緊急案件。
(七)執行校長或其他校級會議有關學術倫理業務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