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自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至同年5月10日。
二、本年度第2次補助初次或展延驗證戶計補助130戶。
三、為配合政策擴大辦理產銷履歷制度,以及鼓勵養殖戶投入產銷履歷,113年度通過產銷履歷追蹤查驗戶優先補助,初次或展延驗證戶暫定前揭補助名額,屆時將依實際收件情形進行調整。
公告網址: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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