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候選人除須符合本校系所主管遴選續任及去職辦法相關規定外,並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音樂相關領域具有良好之學術成就。
(二)教學服務優良並具有優良之行政、領導與溝通協調能力。
(三)依據本校系所主管遴選續任及去職辦法第2條規定,系所主管由副教授以上之教師兼任。
三、本校系所遴選委員會遴選產生之主管,如為校外人士,學院應依其學術專長將聘任案提院、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四、任期:系所主管採任期制,自 115年2月01日起聘,任期三年。
五、有意推薦人選或自行參加遴選者,請於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送達 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廖瑞章院長(地址;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如採郵寄方式以「送達」為憑。
六、本啟事及相關資料同時刊登於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網址: http://www.ncyu.edu.tw/NewSite/及人文藝術學院「最新消息」項下,網址:http://www.ncyu.edu.tw/soarts/
七、遴選過程中所獲之資訊將嚴予保密,以維護隱私權。
八、聯絡人: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江佳潔
電 話:05-2068514
傳 真:05-2268175
E-mail:soarts@mail.ncyu.edu.tw
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敬啟
中華民國114年 10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