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規定: 推廣教育學士學分班,每學期最多修習學分數18學分為上限。
碩士學分班,每學期最多修習學分數9學分為上限。
選修學分班課程是否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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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08-09-17 21:0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08-09-17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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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推廣教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