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於應試當日下午1時15分始開放入場,應試學生請憑學生證入場,並請依應試編號於指定座位入座。進入試場後,除遇緊急事故,於交卷後方能離開。遲到逾20分鐘者,不准入場。(考試座位表於應試當日中午12時公告於獸醫館1樓視聽教室入口處)
考生除必用之書寫文具外,不得攜帶書籍、具有儲存程式功能之計算器、具有通訊、記憶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入場;計時器之鬧鈴功能須關閉。應試過程如有影響考試公平、考生權益之事項,由監試人員詳實記載,依情節予以適當處理。
若有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05)2732918。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