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Q:欲修讀微學程,要如何申請及申請期限?修畢後,如何申請證明?

A

一、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填寫『微學程修讀登記表』(無須經過甄選),經修讀學系主管核章及微學程之主辦單位主管核可後,即可逕行修讀。申請表可至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通識教育微學程】下載。

二、為利於審查,請務必於畢業離校前一學期提出修讀申請

三、經核准修習之學生,於申請修讀之學制畢業前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後,於畢業當學期檢具微學程成績審核報告單【教務處/各類申請表單/微學程成績審核報告單】及歷年成績單,經承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審核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微學程證明書」。

點閱 點閱:142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2-06-02 16:55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通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