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碩士論文之認定基準
109年9月8日 109學年度第1次班課程委員會通過
109年10月20日 109學年度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109年11月3日 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各類學位名稱訂定程序授予要件及代替碩士博士論文認定準則」及「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訂定本班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碩士論文之認定基準。
二、專業實務報告主題應以企業管理、應用經濟、生物事業管理、資訊管理、財務管理、行銷管理及觀光休閒管理領域之實務議題相關。專業實務報告格式依本班專業實務報告格式規定撰寫。
三、專業實務報告章節內容應包含以下項目(內文鋪陳順序與架構元素可依個案研究需要並與指導教授研商後自訂):
(一)緒論(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
(二)研究個案背景及現況分析(產業概況分析、研究個案簡介、競爭者分析)。
(三)研究方法與流程。
(四)研究結果(問題診斷與分析)。
(五)研究結論、建議與貢獻。
四、審查標準及程序依本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辦理。學位考試通過後,需於專業實務報告最後定稿繳交期限內,繳交專業實務報告電子全文及裝訂成冊之專業實務報告。
五、本認定基準經班、院課程規劃委員會通過,送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