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計畫政策對象為公(私)立各級學校,及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財團法人法登記之法人、合夥、獨資及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登記之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併稱民間組織),計畫期程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二)初審:115年5月20日前完成初審。
(三)複審及核定:115年5月底完成複審及核定。
(四)計畫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五)經費核結: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經費核結。
三、本計畫專案執行中心設有諮詢服務專線及信箱(電話:04-2229-6738、email:wesport@gm.ntus.edu.tw),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於計畫申請上或線上申請平台遇有相關問題時,可洽專案執行中心詢問。
四、檢附實施計畫核定資料1份,相關資料及附件請至官網查詢https://www.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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