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設立宗旨:
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為提升人文藝術素養,推動教育部施政主軸中美感教育政策方針,規劃推展各項人文藝術相關活動,以促進人文藝術研究水準,進而發揚人文精神,強化全民文化素養,特依大學法第十一條及本校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設「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人文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中心任務:
1. 推廣:校內外人文藝術素養與美感教育推廣活動及廣義之「藝術參與」;以大學人文藝術專業單位之角色,與表演團隊、社區、團體組織、文教機構或企業合作交流,辦理各項活動。
2. 研究:各類文化及人文藝術教育相關專題研究或計畫之申請與執行。
3. 輔導與諮詢:提供校內外人文藝術專業服務及各級學校美感教育之輔導與諮詢。
4. 其他:配合本校實際需要,辦理各項藝文活動。
未來展望:
本中心將持續努力提供校園美感的生活價值、藝文推廣,讓文化與藝術深植人心。不僅厚實嘉大的軟實力,也連結師生、校友、藝術家與在地社區的創意能量,成為地方重要的藝文交流與互動平台的核心,並善盡大學社會責任。
TEL:(05)206-8070 or(05)206-8071
FAX:(05)226-0902
E-mail:hac@mail.ncyu.edu.tw
ADD: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 人文藝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