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嘉義市政府委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在職訓練班招生簡章
一、計畫依據:
(1) 依據嘉義市政府113年3月27日府教社字第1131505869號函辦理。
(2) 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顧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18小時。
二、計畫目的:
為提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識及技能,暢通進修管道,以建立國民小學及民間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專業體制,並提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品質。
三、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
五、結訓條件:
(1)參訓人員完成在職課程訓練要求,且成績合格者,發予結訓證書。
(2)參訓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以曠課論,缺席時數超過 2 小時,不授予結訓證書。
六、報名方式:採線上、傳真或現場報名,請於10月09日16:00前完成報名。(請詳閱附檔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