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分發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注意事項

115年3月21日(星期六)起,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請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回郵信封,並以專用寄件封面寄至本校招生委員會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檔案下載
點閱 點閱:183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18 08:2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3-18 08:18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招生與出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