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教育學程甄選錄取榜單公告暨報到注意事項
(※榜單詳見附件檔案)
報到地點:科學館3樓師培中心辦公室(I-308)
一、正取生報到手續:
正取生於114年7月16日(星期三) 9:00 起至 114年 7 月 17 日(星期四)15:00 止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辦理報到手續。
二、報到時,請填妥以下資料繳交。
(一)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錄取就讀確認書(如附件一)
(二)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生基本資料(如附件二)
(三)如目前正修習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某一師資類科(含:國民小學、中等學校、幼兒園師資類科)者,經此次甄選錄取另一師資類科應於辦理報到時檢附「放棄修習資格切結書」(附件三)切結放棄其中一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三、未能親自辦理者,應填妥委託書(附件四)委由他人代為辦理,逾期不到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
四、未能於上述期間完成報到程序,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不得參加備取生遞補作業,請正取生特別注意。
五、備取生遞補與報到手續
(一)正取生報到後若有缺額產生,將於 114年7月17日(星期四)16:00公告缺額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上,並於 114年7月21日(星期一)17:00 前公告備取錄取名單與報到日期,按備取順序依序致電通知遞補至補滿錄取名額為止。備取生注意是否留存有效聯絡電話並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因素漏接、未接師培中心來電或無法撥通等聯繫困難情事等,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遞補報到之備取生,其報到手續比照正取生之報到模式,可採親自報到或委託他人報到,請參閱正取生之報到手續。
六、錄取生應注意事項
(一)錄取生報到,請詳讀「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修習辦法」(附件五)、「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附件六)、「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學生選課要點」(附件七)、「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生服務學習實施要點」(附件八)。
(二)甄選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師資生應為修習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相關學系所(含輔系、雙主修、學位學程資格)者,凡錄取後,經發現未符合教育部之規範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中教非本科生修畢條件包含取得輔系、雙主修、學位學程畢業資格。
(三)為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確實負起教學與輔導之責任,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心臟病者,宜慎重考慮,如修習後不能適應者,應自行負責。
七、錄取分數
(一)本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正取錄取人數為59名,最低正取總成績為82.2分;另列備取名額10名,備取生最低總成績為81.5分。
(二)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原規劃為42名,最終錄取33名,餘額9名流用至一般名額,共錄取39名,一般名額最低錄取標準為71.5分;另錄取原住民外加名額2名,專案外加名額14名(涵蓋自然科學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機械群及農業群等類科)。
(三)依招生簡章規定,考生須通過筆試最低篩選門檻方具備錄取資格(含偏遠地區考生)。筆試最低門檻為:國語文及教育常識兩科成績皆須高於該師資類科平均標準以下一個標準差之分數。故即使考生總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標準,惟筆試未達上述門檻者,仍不具錄取資格。
(四)中等學校專案外加名額(自然科學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機械群、農業群)部分不列最低錄取門檻,原住民考生得依規定降低錄取門檻25%,並依實際分數排序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