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送件方式 : 公文函送申請計畫書1式8份及電子檔1份。
三、補助對象 : 已設置原住民族研究相關系所或具相關研究成果、聘任原住民族師資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下簡稱學校),惟不得同時承攬本會「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110年-114年)」之採購案。
四、實施期程 : 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
五、補助額度 :
(一)個別型計畫 : 協作對象為單一族群者,每校最高新臺幣400萬元整。
(二)整合型計畫 : 協作對象為2族者,每校最高新臺幣600萬元整 ; 協作對象為3族者,每校最高新臺幣800萬元整。
六、補助項目:
(一) 人事費 : 各原住民族知識研究中心以聘用至多6名專任助理為原則,其任一性別不得低於1/3、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2/3,並應斟酌族群別及族語能力。計畫詳情及附件下載請見原民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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